1、回歸前沒有必要向英國政府交稅。
1843年英國殖民政府成立后,英國提供了財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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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江西 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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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07:44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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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香港未曾向大陸或英國政府交稅。1、回歸前沒有必要向英國政府交稅。1843年英國殖民政府成立后,英國提供了財政支持。自那以后,香港的英國政府在1855財政上自給自足。英國逐漸放松了對英國香港政府的金融監(jiān)管。1958,英國政府授予香港完全的財政自治權,財政自治權。英國從來不向香港征稅,英國政府不必向英國納稅。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 第一百零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財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