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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16:11 |
最后更新: | 2024-04-23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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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判定銅合金中鉛超過1000ppm為豁免,那REACH法規(guī) SVHC怎么判定?
歐盟的RoHS與REACH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法規(guī),因此RoHS的豁免條款不適用于REACH SVHC。若銅合金中的鉛含量超過1000 ppm,則生產商需要履行REACH告知義務,在供應鏈中傳遞此信息或在收到消費者咨詢的45天內免費告知消費者相關信息。若鉛含量超過1000 ppm且每年出口到歐盟總量大于1噸,則生產商應收集相應的產品和超標物質信息并向ECHA進行通報。
用于包裹產品的塑料薄膜中鄰苯超標,是否會對產品的合規(guī)性造成影響?
歐盟的RoHS、REACH和美國的加州65等法規(guī)都有對鄰苯進行管控。由于鄰苯具有較強的遷移特性,塑料薄膜中的鄰苯有可能會遷移到產品中,造成產品不合規(guī)。鄰苯的實際遷移速率與溫度、濕度、接觸時間、接觸面積、壓力等多個因素相關,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第三方檢測建議對直接與產品接觸的塑料包材進行鄰苯測試,以規(guī)避鄰苯遷移帶來的風險。
SVHC中235和附錄17的物質都要檢測后才能出聲明嗎?
截至目前,正式的SVHC候選清單物質已經達到235項,這么多物質通過供應鏈調查的方式比較難獲取準確信息,產品檢測發(fā)布建議企業(yè)通過測試后再進行相關聲明。若調查發(fā)現(xiàn),產品中存在SVHC候選物質濃度大于0.1%,企業(yè)需要履行相應的告知義務,若超標物質的噸位數亦超過1t/a,還須向ECHA官方通報。
附錄XVII每條限制條款都有具體的限制范圍,需要先識別出跟自身產品相關的條款,再結合供應鏈調查及必要測試的情況下,確認滿足相關條款的限值,再進行相關聲明才能規(guī)避風險。
SVHC附錄17和附錄14有什么區(qū)別和關聯(lián)?
SVHC候選清單物質包含附錄XIV授權清單物質,所有附錄XIV授權清單物質都是來源于SVHC候選清單。附錄XVII是REACH下面獨立于SVHC候選物質的限用物質清單,里面可能有部分重復的項目,但管控范圍和限值要求不一樣。以BPA為例,BPA既在SVHC候選物質清單又在附錄XVII,SVHC的要求適用于諸多產品,當物品中含有超過0.1%的BPA時,履行SVHC相關要求,產品依然可以在歐盟市場上售賣;但附錄XVII中BPA的要求只針對熱敏紙,限值為0.02%,如果熱敏紙含有超過0.02%的BPA是禁止在歐盟市場售賣的。
在達標管理目錄內的產品,中國RoHS的執(zhí)法方式是什么?
對于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企業(yè)應選擇國推自愿性認證或自我聲明方式(DoC),完成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合格評定。合格評定規(guī)則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官方會隨機針對公共服務平臺上,上報的企業(yè)自我聲明信息或認證證書進行抽查。另外,官方也會受理舉報信息。一但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將會采取糾正措施。需要特別注意,違規(guī)企業(yè)會信用評級也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