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連帶責任 個體戶是無限連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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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16:5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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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體戶與公司的區(qū)別
1、法人資格
個體戶不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具備法人資格。
2、連帶責任
個體戶是無限連帶責任法律,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連帶責任的。
個體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jù)其所在位置、規(guī)模、員工人數(shù)、銷售商品按估算的銷售額予以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稅。
公司則要求企業(yè)自己申報的收入來交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可以享受免稅優(yōu)惠政策。
4、征收稅種
個體戶可以定額征收增值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公司征稅按實際收入征收,繳納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等
二、關于個體戶的幾個誤區(qū)
1、個體戶可以“不記賬”?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jù)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p>
2、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只要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管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免交增值稅。
3、個體戶可以“不年檢”?
根據(jù)《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p>
4、個體戶可以“不審批”?
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個體戶和公司一樣都需要辦理審批,而且根據(jù)《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個體戶若有變更事項也和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5、個體戶不會“被抽查”?
很多個體戶是自給自足的自由職業(yè)者,那么就意味著工商部門不會抽查嗎?很明確的告訴你,當然不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嚴查!
因為不少個體戶辦了營業(yè)執(zhí)照后,在兩證整合之前,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也沒有辦相關的經營許可證;或是發(fā)生變更后沒有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或是因為經營期間的衛(wèi)生、環(huán)境、消防等問題沒有做好維護,存有風險或被周邊住戶舉報。
“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之說第一,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才行。
不需要審批的,全網上商事登記流程也完全一樣。不存在誰的流程比較少的問題。
并且,個體戶有任何工商變更事項,都和普通公司一樣,必須去工商局備案!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36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敢問個體戶是比公司好到哪里?照你這樣說,是注冊公司比注冊個體戶更好了?至少我是這么認為的!
1、個體戶的名稱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
想要高端、大氣、上檔次,還是注冊公司吧!
2、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
如你想變更個體戶的經營者,不能像公司那樣,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就轉讓出去。
因為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更的,要變也只能是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范圍內變更。
3、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
想開分店?你以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
那就再注冊一家個體戶好了,不好意思,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隨便你!
4、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人
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樣找人投資可能比較困難,因為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贊助”你呀!
5、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
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
你開一家小餐館,吃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賠償!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資額為限了,不至于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