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SANTAK/山特 |
型號: | C12-120 |
產地: | 深圳 |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全國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1 03:20 |
最后更新: | 2023-12-11 03:20 |
瀏覽次數(shù):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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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應用
備用電源
*電信
*太陽能系統(tǒng)
*電子開關系統(tǒng)
*通訊設備:基站,PBX,CATV,WLL,ONU,STB,無繩等*后備電源:UPS,ECR,電腦后備系統(tǒng),sequence,etc
*緊急設備:應急燈,手電筒,火警盜警,防火閘
主電源
通訊設備: 收發(fā)器
電力控制機車:采集車,自動運輸車,電動輪椅,清潔機器人,電動車等*機械工具啟動器:剪草機,hedge trimmers,無繩電鉆,電動起子,電動雪,等等工業(yè)設備/儀器
*攝像:閃光燈,VTR/VCR,電影燈等
其它便攜式設備,等等
環(huán)境使用
(1)避免將電池與金屬容器直接接觸,應采用防酸和阻熱材料,否則會引起冒煙或燃燒(2)使用的充電器在的條件下充電,否則可能會引起電池過熱、放氣、泄漏、燃燒或破裂。(3)不要將電池安裝在密封的設備里,否則可能會使設備破裂。
(4)將電池使用在醫(yī)護設備中時,請安裝主電源外的后備電源,以免主電源失效引起傷害.(5)將電池放在遠離能產生火花設備的地方,否則火花可能會引起電池冒煙或破裂(6)不要將電池放在熱源附近(如變壓器 ),否則會起電池過熱、泄漏、燃燒或破裂
(0)應用中電池數(shù)目超過一只時,請確保電池規(guī)格及參數(shù)完一致,盡可能選取統(tǒng)一品牌統(tǒng)一批次。確保電池間連接無誤,且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無誤(8)電池一般較重,特別注意別讓電池砸在腳上.
(9)電池的使用范圍如下。超出此范圍可能會引起電池損害。
電池的正常操作范圍為:77.F( 25C)
電池放電后(裝在設備中) : 5.F到122.F(-15C到50°C)
充電后:32.F到104.F(0°C到40°C)
儲存中: 5.F到104.F(-15C到40°C )
(0不要將裝在機車上的電池放在高溫下、直射陽光中、火爐或火前,否則可能會造成電池泄漏、起火或破裂。
山不要在充滿灰塵的地方使用電池,可能會引起電池短路。在多塵環(huán)境中使用電池時,應定期檢查電池。
安裝調試
(1)使用帶有緣套的工具如鉗子等。使用不緣的工具可能會造成電池短路、發(fā)熱或燃燒,損害電池。
(2)不要將電池放置在密閉的房間或近火源的地方,否則可能會由于電池釋放的氣氣造成或起火.
(3)不要用稀釋劑、汽油、煤油或合成液去清潔電池。使用上述材料會導致電池外殼破裂泄漏或起火。
(4) 當處理36伏或更高電壓的電池時,要采取安措施帶上緣橡皮手套,否則可能會遭到電擊.
(5) 不要將電池放在可能被水淹的地方。如果電池浸在水中,它可能會燃燒或電擊傷人。
(6) 拆卸電池時請緩慢處理。不要使電池破裂、泄漏。
(7)將電池裝在設備中時,應盡量將它裝在設備的下面、靠外,以便檢音、保養(yǎng)和更換(8)電池充電時不要搬動電池。不要低估電池的重量,不細心的處理可能會對操作者造成傷害.(9)不要用能產生靜電的材料覆蓋電池。靜電會引發(fā)起火或。10在電池端子、連接片上使用緣蓋,以防電擊傷人。
1電池的安裝和維護需要合格的專人進行。不熟練的人進行那樣的操作可能會造成危險.
使用前注意事項
1)確保在電池和設備之間和周圍進行充分的緣措施。不充分的緣措施可能引起電擊、短路發(fā)熱、冒煙或燃燒(2)充電應用充電器,直接連在直流電源可能會引起電池泄漏、發(fā)熱或燃燒。
(3)由于自放電,電池容量會緩慢減少。在儲存長時間后使用前,請重新對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使用環(huán)境與安
1.鉛酸蓄電池使用在自然通風良好,環(huán)境溫度在25+10%C的工作場所。2.鉛酸蓄電池在這些條件下使用將十分安:導電連接良好,不嚴重過充,熱源不直接輻射,保持自然通風.安裝注意事項
1.蓄電池應離開熱源和易產生火花的地方,其安距離應大于0.5m。
2.電池應避免陽光直射,不能置于大量放射性、紅外線輻射、紫外線輻射、有機溶劑氣體和腐蝕氣體的環(huán)境中。
3.安裝地面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
4.由于電池組件電壓較高,存在電擊危險,因此在裝卸導電連接條時應使用緣工具,安裝或搬運電池時應戴緣手套、圍裙和防護眼鏡。電池在安裝搬運過程中連接均可引起電池打火,甚至損壞電池組,因此安裝時應仔細檢查并清除連接條上的臟污,擰緊連接條。6,不同容量,不同性能的蓄電池不能互連使用,安裝未端連接件和導通電池系統(tǒng)前,應認真檢查電池系統(tǒng)的總電壓和正,負,以保證安裝正確。7.電池外殼,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清洗,不宜使用干粉滅火器,建議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電池火災.8.營電池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時,電路開關應位于“斷開”位置,并保證連接正確:蓄電池的正與充電器的正連接,負與負連接.
運輸、儲存
1.由于有的電池重量較重,必需注意運輸工具的選用,嚴禁翻滾和摔擲有包裝箱的電池組。
2.搬運電池時不要觸動柱和安閥。
3.蓄電池為帶液荷電出廠,運輸中應防止電池短路
4.電池在安裝前可在0~ 35的環(huán)境下存放,但存放不能超過六個月,超過六個月儲存期的電池應充電維護,存放地點應清潔、通風、干燥.使用與注意事項
1.營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2.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 ~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3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營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充電。均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4.營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電流大于0.25C10具體充電方法為:先不大于上達電流值的電流進行值流充電,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5.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充電完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