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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7 04:21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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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走過場”嗎?應屆生被央企無情“毀約”,網友:水太深了
很多大學生都將希望寄托在校招上,即使用人單位給出的待遇稍低,但仍然有大批學生“咬牙堅持”下去,為的便是實習期過后的轉正,若是能夠順利入職央企,那也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只不過,理想往往很美滿,但現實卻充滿骨感,尤其是對于應屆生而言,校招更像是走“獨木橋”,一不小心便可能會落的個“滿盤皆輸”,不僅失去了就業(yè)機會,還可能浪費了寶貴的“應屆生”身份。
這是在“走過場”嗎?應屆生被央企無情“毀約”,網友:水太深了!
畢業(yè)后找到穩(wěn)定的工作崗位,也是諸多大學生的夢想,而對于接受更先進的教育資源的00后畢業(yè)生而言,就業(yè)也更加“內卷化”,學生之間的競爭也更加激烈。
但一位23屆的應屆生卻在網上吐槽,直言自己被某央企給無情“毀約”,應屆生是在秋招投遞的簡歷,經歷了若干輪的筆試和面試,而且還在面試時簽約了offer,本以為入職是“板上釘釘”,還特意拒絕了另一家研究所的offer,但沒成想卻被“耍了”。
這位應屆生在等待第三方時,用人單位要求學生做綜合測評,但做完就沒有下文了,直接被HR通知測評沒過不能簽約,但應屆生詢問其他人,分明表示沒過也能夠重新答,也讓應屆生感到很寒心。
畢竟應屆生為了入職這家央企,還放棄了一整片“森林”,但結果卻不如人意,還白白浪費了自己的時間和精力,若是早告訴自己不合適,又何必面試那么多輪,給自己無盡的希望呢?
而網友也直言表示:這是在“走過場”嗎?還是“蘿卜坑”?還有的網友表示:水太深了,典型的給人挪位置呀!
其實企業(yè)毀約的情況不在少數,用簽約來“吊著”應屆生,但當遇到更的人也會立馬換副嘴臉,而這種“海王式”招聘,也坑了不少大學生,可謂是很過分了!
校招的“風險”并不低,大學生需擦亮雙眼,透過現象看本質
其實換個角度思考,大學生在找工作時,也常會“廣撒網,多撈魚”的方式,遇到待遇更好的企業(yè)也會有所偏愛,而在看用人單位吊著應屆生的行為,也不過是“互相傷害”罷了,但后吃虧的仍然是大學生,畢竟崗位有限,大學生仍然要為現實“低頭”。
而在筆者看來,應屆生求職更要多方衡量,若企業(yè)遲遲不簽約自己,要么是等待其他人要么是自己不達標,與其等待不如主動出擊,畢竟“是金子在哪里都發(fā)光”,說不定還能更好的發(fā)掘自身天賦,而不是“一棵樹上吊著”。
尤其是時光不等人,應屆生身份也很寶貴,容不得學生隨意揮霍,大學生也要找到靠譜的用人單位,而不是盲目就業(yè),那也很可能會遇到不良企業(yè)!
就業(yè)不等于“過家家”,校招崗位質量參差不齊,大學生別馬虎大意
校招的“潛規(guī)則”很多,大學生可別當“傻白甜”,尤其是崗位名字看上去很高大上,薪資待遇說的天花亂墜等,但實際卻是底層員工,完不成相應績效便沒有工資,這也是很多崗位的“套路”,大學生可別被“畫大餅”。
用人單位的實力和資質很重要,影響學生的就業(yè)前景與未來發(fā)展,但若是用人單位“夸大其實”,或是將崗位偷梁換柱,連到手薪資都不明說的話,那不是對企業(yè)沒有信心,就是薪資與招聘信息不符,所以大學生可要多加了解,不要盲目報考。
尤其是打著“培訓”的名義,實則卻是將大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的話,那大學生可要提高謹慎,不要白白浪費自己寶貴的時間,還可能會錯過其他大型企業(yè),而大學生也要三思而后行,不要打沒有準備的“仗”!
寫在后:校招往往受到很多大學生的信任與青睞,而學校也要承擔起責任,并對的起學生的信任,對企業(yè)嚴格審核,拒絕“空殼公司”以及不良企業(yè),爭取給學生提供更好的就業(yè)氛圍與環(huán)境,而不是不管不顧,只看重畢業(yè)生就業(yè)率,那也會舍本逐末,說不定還會引來大學生的反感!
中秋國慶“休8上7”引關注,到底怎么調休才合理?
6月25日是端午假期后的個工作日,剛剛復工的人們已經開始惦記今年的后一個長假——8天連休的“中秋國慶長假”。今年中秋國慶節(jié)前不調休,9月29日至10月6日連放8天假,但節(jié)后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需要連上7天班。
西南財大社會發(fā)展研究院院長楊海洋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表示,適當增加假期,除了進一步提高人民的獲得感、滿足感,還可以增加工作崗位,國家也需要假期來拉動消費,因此可以適當逐步增加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和帶薪年休假的長度。此外,企業(yè)單位也可以根據員工訴求自行調整調休安排,只要在規(guī)定假期放了假,或者給予相應補償,那么就符合勞動法的規(guī)定。
目前新的放假辦法是國務院2013年12月11日發(fā)布的《關于修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當前,全國普遍實行雙休、11天法定節(jié)假日的制度,把節(jié)假日前后的雙休日拼湊在一起形成5天或7天小長假,是普遍實行的調休方式。
“目前帶薪年休假制度作為勞動法規(guī)定的勞動者權利,在實施過程并不盡如人意,各單位、各企業(yè)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靈活安排員工休帶薪年假。此外,國家相關部門也應該主動抽查,這樣才能保證帶薪年假真正落到實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