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火箭ROCKET蓄電池 |
型號: | L-145 |
產地: | 韓國 |
單價: | 360.00元/件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9 08:30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08:30 |
瀏覽次數: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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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ROCKET電瓶有限責任公司,是主要從事鉛酸電池的研發(fā)、開發(fā)設計、制造和銷售的現代化新式高科技公司,也是我國鉛酸電池行業(yè)先行人,集新產品開發(fā)、生產制造、運行管理等相關解決方法為一體。企業(yè)充電電池主要產品包括通訊、UPS、電力工程、鐵路線、電動式驅動力電動叉車、太陽能發(fā)電、風力、智慧能源、新能源電動車、儲能電站、電動車充電電池、通信終端設備等基礎性產業(yè)和新型產業(yè)。
蓄電池使用與常見問題:
⒈電瓶濃差極化在出廠,從原廠到安裝應用,電池電量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若時間比較長,在交付使用前要開展補充充電。假如電瓶貯存期不超過一年,在穩(wěn)壓2.27V/只的條件下電池充電5天。假如電瓶貯存期為1~2年,在穩(wěn)壓2.33V/只環(huán)境下電池充電5天。
⒉電瓶浮充使用中,必須保證每一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數值2.25~2.30V,假如浮充電壓高過或小于這一范疇,則可能會降低電池電量或使用壽命。
⒊當電瓶浮充運行中,蓄電池單體充電電壓不得低于2.20V,如單個工作電壓小于2.20V,則需要開展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式為:充電功率2.35V/只,電池充電時間12鐘頭。
⒋電瓶重復利用時,在充放電后選用穩(wěn)壓過流保護電池充電。充電功率為2.35~2.45V/只,峰值電流不得超過0.25C10 實際充電方法為:先用一些超過以上較大電流的電流量開展恒流充電,待電池充電到單個均值電 壓升至2.35~2.45V時改成均值單個工作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至電池充電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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