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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河南 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9 10:01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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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自建房需進行房屋安全鑒定你知道嗎?
2023年,為了引導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加大對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的力度,排查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置隱患,實現(xiàn)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法治化和規(guī)范化,河南,安徽等各個省份都實行了自己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自建房屋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房屋安全責任人應當依法委托相應資質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的五種情形,包括:達到或者超過設計年限的;改建、擴建、移位的;建筑用途或者使用環(huán)境改變前的;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或者損傷、變形等。農村自建房屋的安全鑒定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需要組織進行。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采取維修、加固、停用、拆除等相應處置措施。屬于危險房屋的,不得出租,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yè)及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動。
出租危險房屋或者將危險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yè)及其他涉及公共安全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者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wěn)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險房屋應采取維修、拆除等相應處置措施
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jù)自建房屋安全性鑒定報告的處理建議,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采取維修、加固、停用、拆除等相應處置措施。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未及時采取維修、加固、停用、拆除等處置措施,可能影響他人或者公共安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涉及自建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維修、加固應當符合相關規(guī)定
10種常見的房屋安全檢測鑒定方法
1.房屋安全性鑒定
檢測對象主要為上世紀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屬于常規(guī)的安全鑒定檢查,也是房屋安全類型中常見的一種。
2.房屋正常使用性鑒定
該類型房屋鑒定側重考慮是否影響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裝飾裝修破損、漏水、空鼓等現(xiàn)象等。往往產權補登或者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等常進行此類型的房屋鑒定。
3.房屋改建結構的安全鑒定
此類型房屋主要為改造內部整體結構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載等。鑒定的重點就是復核驗算,檢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對房屋整體是否產生了影響,是否滿足規(guī)范的要求。
4.房屋構件的安全鑒定
此類型鑒定對局部某一單個構件進行安全鑒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單個構件對于房屋的體系是否造成影響,其是否會有破壞發(fā)展的跡象等進行詳細地查勘鑒定。
5.房屋安全突發(fā)事故緊急鑒定
由于地震、火災、煤氣爆炸、受外力影響等造成的房屋破壞需要鑒定人員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判斷出房屋嚴重受損的程度,并且結合相應的檢測項目綜合考慮該房屋是否為危房。
6.危險房屋及房屋完損鑒定
這類鑒定應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合理選擇規(guī)范依據(jù)和鑒定方法。
7.司法房屋安全鑒定
此類型多發(fā)生于民事糾紛,由法院給予委托,需要當事人雙方給予共同配合鑒定檢測工作,特別是對于現(xiàn)場檢測工作必須協(xié)商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對于現(xiàn)場檢測要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結果應該由當事人雙方共同認可。
8.房屋抗震安全鑒定
近兩年各種關于抗震內容的修訂規(guī)范陸續(xù)執(zhí)行,足以證明建設部對于抗震鑒定的重視度。在鑒定過程中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占據(jù)很大的比例,對于結構性能和構造體系是鑒定查勘的關鍵。
9.施工周邊房屋安全影響鑒定
該類型的房屋安全鑒定一般分為3 個階段的鑒定,即初始查勘鑒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鑒定)、階段性安全鑒定(施工過程中的房屋安全鑒定)以及終結安全鑒定(項目施工結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 正負零)。
10.房屋綜合質量檢測鑒定
房屋綜合質量檢測鑒定一般需要鑒定檢測人員先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來制定相應的檢測方案。一般檢測項目包括材料強度檢測、鋼筋配置檢測、建筑變形檢測、裂縫檢測和其他檢測。對于地基基礎和上部承重部分應分別鑒定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