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號: | DJM65-12 |
品牌: | 理士 |
電池容量: | 65AH |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21 00:31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0:31 |
瀏覽次數(shù):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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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原因有可能使充電不完全(是使用不苻合要求的充電器,如充電電壓過低或電流過小),即使使用過程中可以充電或放電,但因充電不足導致容量逐步降低,壽命會縮短。另一方面,在放電使用時沒有限壓設(shè)置的控制,導致蓄電池超負荷工作,造成經(jīng)常性過放電,導致蓄電池壽命縮短;再一方面,因不鹽化,其表現(xiàn)在負極板生成一種致密的白色硫酸鉛結(jié)晶,硫酸鉛結(jié)晶導電性能差,不參加電池化學反應,且生成在負極板表面,也影響到其它活性物質(zhì)的反應和利用率。會致電池內(nèi)阻增加,容量
良的使用習慣,如蓄電池使用后經(jīng)常不立即充電,而是等下次要使用前才進行充電,這種不良的使用方法將導致蓄電池壽命縮短。導致電池負極板硫酸鹽化的原因主要有三個:過放:恒電流或恒功率放電至電池規(guī)定的下限電壓值以下,稱為過放電。例如:12V35AH用3.5A放電至10.8V,應該停止,如果繼續(xù)放電就屬于過放電;另設(shè)備或控制器質(zhì)量問題,雖斷開,但存在電流泄漏,仍在小電流放電,也屬過放。 欠充:電池長期在未充足電的情況下運行,稱為欠充電。例如:電池放完電,進行充電,未充足,再進行放電。 未及時補充電:電池放完電,未及時充電。例如:電池放完電, 就置之不理就屬于未及以上三種情況均可造成電池負極板硫酸